为规范学生宿舍住宿安排与水电管理,维护正常生活秩序,保障学生安全与资源合理利用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住宿安排管理
学生宿舍由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科(以下简称“宿管科”)统筹管理。宿管科依据各学院学生人数,遵循便于管理、方便生活、适当照顾贫困学生的原则,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住宿,制定宿舍分配方案并分解房源;各学院按照学校统一标准,将宿舍床位分配至具体学生。
二、节约水电管理
学生应自觉养成节约水电的良好习惯,严格杜绝“长流水”“长明灯”等浪费行为,做到人离水停、人走灯灭;充分利用自然光,尽量减少日间用电,切实降低能源消耗。
三、用电安全管理
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路,严禁使用“热得快”、电炉、电热杯、电熨斗、电饭锅等大功率违规电器。宿舍水电设施发生故障时,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修;若因人为原因造成设施损坏,将按破坏公物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四、水电定额与缴费管理
学校为每位学生每月提供3吨生活用水、8度生活用电的定额配置,所有用电均纳入学校智能计电系统统一管理。超出定额部分的水电费用,学生须按学校规定通过一卡通系统缴纳。